簡介拆屋還地訴訟
土地遭他人所有之建物無權占用,地主可提起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,起訴時可一併請求被告給付占用土地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。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,涉及被告的建物占用土地是否有法律上的原因,例如地上權、基地租賃關係、法定租賃權、使用借貸關係等,原則上經過法院調查,如果被告是無權占有土地,法院會判決地主勝訴。
檢視對方是否為無權占有
我們可以把案件分成「單純無權占有」、「有法律上的糾紛」兩種,前者比較單純,訴訟中被告無法舉證占有權源,原則上法院會判決原告勝訴。比較複雜的是「有法律上的糾紛」,例如被告為地上權人,可能涉及原告是否得合法終止地上權;或是被告主張兩造間有基地租賃關係,可能涉及被告應舉證租賃關係存在,或是原告得否合法終止租賃關係。這些法律上的眉角,建議委由專門不動產律師辦理,較能保障當事人權益!
如何計算不當得利?
土地遭他人建物無權占用,地主可以請求被告給付占用土地期間的不當得利。此部分的請求有其存在的功能,一方面可以填補地主的土地遭他人期間占用的損失,另一方面也可作為協商談判的籌碼。
以最高可請求之金額計算:土地申報地價×占用土地面積×10%=一年期間不當得利數額。而審理時法院會根據個案土地座落位置的繁榮程度、建物利用基地的經濟價值等,決定申報地價週年利率為若干,較常見的週年利率是5%~10%。
拿到拆屋還地勝訴判決確定,然後呢?
待被告敗訴確定之後,原告雖然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拆除建物,但是建物可能還有利用經濟價值,且原告尚需先墊付拆除的工程費用,故實務上不乏於被告敗訴確定後經兩造達成和解,由被告同意將建物讓與給原告,而原告同意不向被告追償不當得利及裁判費的情形。
打官司要花那些錢?會不會很貴?
委請律師提起拆屋還地的訴訟,需要支付的費用主要是律師費、法院裁判費以及其他訴訟費用,大致情形如下:
•律師費部分:各律師事務所收費情形不同,本所收費一向公開透明,可以參考收費服務表。 •法院裁判費:一審裁判費是訴訟標的價額的大約百分之一,較常見的計算方式為:占用面積×公告土地現值=訴訟標的價額。待判決確定後,法院會裁定裁判費的負擔情形,一般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或是按照勝敗的比例由兩造依比例負擔。 •其他訴訟費用:其他可能會發生的費用如地政測量費、證人旅費等。